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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民服務流程

行政相驗申請服務流程


◎行政相驗暨死亡證明(限無爭議或無意外之病死或老死者)申請服務流程:

1.檢查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半至11點半,下午1點到4點

2.攜帶資料:往生者身分證、健保IC卡、報驗家屬之身分證(印章備用)、原就醫診斷書

3.服務流程:先取得原就診之醫生診斷書→至衛生所填寫申請書→申請人會同醫師前往相驗→繳費(含規費)→領取死亡證明書

4.費用:含醫師相驗費五份內250元,每多加一份加收10元整